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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核对2016-2017秋季学期研究生工作量的通知

    2017年01月05日 13:55    阅读量:


    各院所、导师

    2016-2017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分为理论教学、实验教学、研究生班讨论、开题报告、指导全日制研究生、指导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导博士后、教学督导、学术报告、班主任以及学科点负责人共十一部分,现已由我办根据系统数据以及院所汇总情况计算完毕并分发至各院所教务员处,请务必在111日前核对并反馈情况,以便及时处理汇总后交由财务处发放。

    关于工作量计算有以下几点说明:

    1.理论教学工作量是根据课表对应学时直接计算,若需要分配学时的请主讲提出书面说明,并由主管研究生领导签字确认后交1-314处理。

    2.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也是根据学制内的研究生人数计算,“博4”特指硕博连读四年级学生,普通招考的四年级及以上博士不计工作量。

    3.指导博士后的工作量,在博士后出站学期末一次性计200学时。

    4.指导非全日制研究生只计工作量,不算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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