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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通知

2016年11月01日 15:11    阅读量:


关于申报2016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学校2016年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的申报工作,现就申报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学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并实际在校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 

博士:每生每年不超过5000元,每年资助不超过20

硕士:每生每年不超过3000元,每年资助不超过100

三、认定标准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

 1)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单亲,在世父(母)亲无劳动能力,且家庭无其它经济收入;

3)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书或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证明的城镇家庭子女;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6)已进行贫困认定的学生。

四、申请程序 

1)本人填写《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申请表》和《特困助学金信息汇总表》

2)院所初审后,将推荐人排序后,向研究生院推荐;

3)研究生院将各单位申请人信息汇总后组织审定,根据推荐人的基本情况确定人选,同时将结果予以公示。

五、时间安排

1113日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

1147日院所集中审核、推荐;

118日各院所向研究生院报《特困助学金信息汇总表》和《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特困助学金申请表》;

111418日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受资助名单。

 

    

                                  研究生院

                                     0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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