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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通知

2016年09月05日 10:58    阅读量:


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通知

各校区、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即将开始,认定结果或将用于相关助学金的评选参考。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一)研究生注意的事项: 

1. 本次认定对象为新生及需要补充认定的二、三年级学生,去年参加了认定的同学不再申请;在本科期间已办理的贫困证明可继续使用。

2.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研究生需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果已经有贫困证明、家庭低保证等,则将证明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交给院所负责老师即可。

3.本学期认定材料办理时间为98-930日。

(二)院所注意事项:

1.各院所根据《认定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信息,开展认定工作,确定申请人的贫困等级;

2.各院所接收认定材料时间为108-10日;

3.各院所于1013日提交认定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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