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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管理

    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0日 16:36    阅读量: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管理,根据《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89号)文件(附件1)要求,现开展2018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外导师申报条件

    (1)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2)  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3)  熟悉行业发展状况,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

    (4)  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开发、产业化平台或条件。

    二、  申报程序

    (1)  个人申请

    (2)  学位评定分委员审核,择优遴选。

    (3)  研究生院备案,颁发聘书。

    三、  填报材料要求

    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计本单位聘任的校外导师,通知每位校外导师(聘期内导师除外,详见附件2)和本次新申报校外导师填写《四川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3),汇总并审核后于10月3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及申请表的纸质版各一份交研究生院(雅安校区交综合楼211室赵珩伊 0835-2882911,成都校区交1105室贺筱华028-86290956,都江堰校区交综合楼5203陈慧028-87123113),电子版发送至461477053@qq.com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

    2.2018年聘期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信息表

    3.四川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

    4.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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